關于調整圓捆撿拾壓捆機補貼標準的公告根據《農業(yè)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<2024-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>的通知》(農辦機〔2024〕3號)和《關于印發(fā)<2024?2026年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意見><2024年寧夏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項目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寧農(機)發(fā)〔2024〕7號)有關規(guī)定,經研究,對壓縮室直徑0.5m及以上圓捆撿拾壓捆機檔次機具補貼標準進行調整,公示無異議,現予以公告。從2026年1月9日(含)起開始執(zhí)行新補貼標準,購機日期在2026年1月9日(不含)之前的執(zhí)行原補貼標準。
附件:壓縮室直徑0.5m及以上圓捆撿拾壓捆機補貼標準
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農業(yè)農村廳
2026年1月9日
特別聲明